---第九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论文征文三等奖
导语:
艰难趟过司考这条大河,觉着总算守得云开见月明,踏上律师这条道路,虽然对于职业发展并没有系统的规划,然对于律师这一行业前景还是充满了憧憬。遗憾的是,短短几月过去,那些憧憬看起来像极了泡沫,阳光下她的样子五彩斑斓,随风而舞,美丽却经不起任何指摘,轻轻一碰,便湮灭无踪。此时方才知晓其中艰辛。现实的种种困惑总是无法迎合理想的热情,职业的自尊感无法得以满足。
著名律师巩沙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天时间也建不起法治的罗马城。地位和权利终究要靠自己的努力来换取。困境面前,律师要自强不息,走出一条自己的路”。这是一句所有青年律师都应当铭记的话,保持信念,脚踏实地地努力以换取社会认同。但现实情况往往却不是这样,很多时候,由于信念的缺失,很多青年律师总会遇到各种不同的问题。首先,心境之浮躁便难以担当大任。许多实习生在踏入律所的第一天,便想着一条速成的捷径。但是实践经验的匮乏很难支持自己的野心。加之社会阅历浅薄,所谓才学,不过纸上谈兵。职业生涯的开端,大多并不顺利。笔者亦曾经历这样的心路历程。曾想当然的以为自己已经通过了司法考试,虽然实践经验不足,但是对于案件基本的性质与法律基础判断并不会有太多出入。可往往在实践操作中很难准确对其定性,尤其是遇到较为复杂的案件,由于自身的积累不足,总会一筹莫展。而这些客观上无法解决的事由又很难取得领导的青睐。
无法达到目标预期只会令自己更加困惑。因果相连,正是这种急功近利的心态使得自身处境每况愈下,更会陷入恶性循环的困境。倘若不是与老师及时沟通,恐怕也不能及早地认识到自身的症结所在。一方面,理论知识储备不足,在应对一系列专业问题时便显得捉襟见肘。往往只有出现问题时才会临时抱佛脚,更可怕的是,自己也一度抱着不求甚解的学习态度,很难进行体系化的学习,因而才难发现自身的不足。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老师付鹏律师曾这样为我解惑:如最常见的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可能涉及到《道路交通安全法》、《侵权责任法》、《保险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等相关法条,而不同事故形式亦会导致不同的责任形态,适用的法律依据也不尽相同的。那我们在理论学习的时候是否能够有条地梳理其中的法律关系;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如何为不同的权利代表辩护也应系统学习,如为受害者应当如何辩护,站在肇事者的角度又该如何考量,或者是为保险公司代理呢?所以在学习的时候应当有的放矢,而不仅仅是遇到某一类情况才“病急乱投医”。有些情况下往往事遇仓促,会因自己准备不足而降低工作效率。更糟糕的情形可能是:遇到当事人咨询,而自己却支支吾吾、言语含糊不清,当事人察言观色也会对律师产生不信任感,更可能导致业务的流失。这种“体系思维”的学习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师安宁律师在《“深度诉讼”新思维》一文中关于“专业化”的思维不谋而合。师安宁律师在其文中指出:律师不能将自己的专业素养局限于通常的所谓专业领域,而是必须要有“大纵深”的专业化思维。比如一个房地产专业的律师,其不能以房地产领域的“专”而局限自己的专业素养,而是要把自己的专业能力辐射到公司法、物权法、合同法甚至行政法、经济法、刑法等领域,否则难以称之为真正的专家型律师,充其量只是一个从事房地产专门性业务的律师。“须知,业务的单一化,并非律师的专业化”。实践是理论的基础,但理论的深度却决定了实践发展的高度。青年律师往往实践经验缺乏,但在理论知识方面却可能形成自己的优势。找准自己的兴趣所在,保持热情,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性,即“体系化的学习”,增强竞争力,方是可取之道。
笔者的老师曾说:“作为一名律师,不能害怕写作,必须要多写多学,要喜欢写作,如果连写东西都畏惧的话,在律师这条路上注定走不长远”。律师的书写能力是其理论深度的标志和体现,对于客户来讲,这是律师最好的名片。同时,理论研发、论文写作也是青年律师最行之有效的营销方式,可借此树立自己的专业特色、专业品牌。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写”比“说”更为重要,说的影响力仅局限于特定的区域、特定的群体,而写的影响力却要广阔得多。一篇杰出的论文则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引起理论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当同行普遍习惯于将你的名字与你从事的专业联系起来时,就意味着你的专业化已经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1、做专业的律师
我们往往为某一著名律师在庭审中舌粲莲花,在辩论中侃侃而谈,逻辑缜密,辩得对方理屈词穷而心驰目眩。而自己却因为眼高手低导致机会寥寥,不加以反思反而抱怨自己空有一身抱负而怀才不遇。笔者虽然不敢如此自负,可说无眼高手低之嫌却无论如何也不敢承认的。何谓专业,“万事无他,唯手熟耳”。将简单的事情做到极致,便是专业。所谓熟能生巧,如批隙导窾,又如庖丁解牛。对于青年律师来说,无论是进行理论研究还是司法实践,都讲究厚积薄发。没有积累,事业便如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当然,这其中有一个重要前提:勤奋,否则一切不过是执笔空谈,万事皆休。但青年律师的真正症结也往往在此,笔者亦不能不落窠臼。我亦深知非是领导不能知人善用,而是自己实力不足以肩负重任。虽有如此认知,可如何能心平气和,与很多人一般,更多时候是抱着这样的心理:也许自己还不足以独当一面,但若说一无是处,那也是万万不敢苟同的。笔者通过自己的心路历程总结出一个事实:正是介于一种志大才疏的客观现实与敝帚自珍的主观心态之间,才导致思想与行动脱轨。
2、保持持之以恒的专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此“器”,并非只是指向理论与律师实务,所谓青年律师的专业化,也应到包含心态的专业化。首先应当保持专注,专注于专业本身。“专”即为专业、专心,“注”即为投入、坚持。用专注的心,做专业的事。青年律师在确定自己的专业方向之后,一定要秉持做专业型律师的坚强理念。著名企业管理教学导师余世雄博士曾说:思想决定成果。只有树立了某种思想,才能顺理成章地出现某种结果。因此作为青年律师,坚定自己的专注理念极为重要。应集中精力、专心致志、锲而不舍的坚持,绝不见异思迁、人云亦云。如若“来者不拒”,任何领域都要尝试,不能保持持之以恒的专注,怎么会形成自己的专业特色。只有形成准确的自我认知,才可以做到扬长避短、趋利避害。而我们只有知己所长,才能知己所属。
3、专业的心态以及心态的专业化
律师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职业,它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储备和与之相匹配的社会实践能力。青年律师的成长,关乎着律师业的职业体系规范与发展。江平老师说:“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律师有三种境界:第一个境界是有高度责任心,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第二个境界是有社会良心,为弱势群体、为权利被践踏的人伸张正义;第三个境界是有历史使命感,敢于为中国的法治与宪政,挑战权威、挑战体制”。这句名言充满了对律师的褒奖,由此可见律师对于法治社会的推进扮演着何等重要的角色。青年律师作为律师业的未来,如若通过司法考试便能够彰显律师的身份,那么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与民主法治建设也不过是画饼充饥而已。《礼记˙大学》有云:“古之欲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 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 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万事万物,如果不能究其根本,把握其发展规律,又谈何致知。律师业亦在此间,其特点尤其明显。一般的青年律师,从通过司法考试到正式获取执业证书所需时间约需三年。在这三年之中也许入不敷出,连基本的生活都难以保障。甚至在同行中都很难找到身份认同感。对于这些可能会面临到的困境,作为一名青年律师,是否真的能够做好心理准备,以专业的眼光看待职业生涯的困境。如果不能,又谈何格物致知。意所不诚,心必不正。不正其心,又如何罔谈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笔者因入行尚浅,实践经验尚浅,实不敢对实践的专业化发展大放厥词,免得殆害他人,贻笑大方之家。但就心态这一点来讲,生命中那些经历过的与当下正在发生的并无任何不同。无论是学习还是步入社会选择了律师这一职业都有其共同之处—正心诚意。在学校学习,老师要求学生要有学生的样子。何为学生样,不过是“在其位谋其政”端正心态,努力学习。选择了律师这一职业,也应当有个律师样,律师的专业化之路其实是一条专精专攻之路,这个过程需要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参与与积累。可能需要很多年的时间去付诸努力。笔者认为在这样一条漫长的职业生涯的积累过程中,若非心性坚毅之辈,若没有对法律事业的热情,如何能够在众多律师之中脱颖而出。笔者坚信,无论在哪一行业,那些出类拔萃之辈无不是对其事业饱含热情,用满腔热忱浇灌其信念。日复一日的在其所处的专业领域刻苦钻研,脚踏实地研究学习,才站在行业“金字塔”的顶端。
结语:
青年律师激情洋溢,潜力不可估量;青年律师当志存高远,汗水将成就梦想。在开发潜力、实现梦想的道路上,青年律师应认识到律师专业化是律师业的发展趋势,尽管也会为自己的专业化之路有惆怅、徘徊,但只要秉持做专业型律师的理念,只要定位和方向正确,持之以恒,锲而不舍,不畏风雨,青年律师的执业之路将一片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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