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1、必须订立正式的租赁合同,正式的租赁合同就是经工商备案认可的租赁合同,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购买。
2、必须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产权证书原件和身分方证件。
3、如果商铺所有权人在租赁期间出售或抵押商铺的,须在合同中明确应保证承租人继续租赁的权利否则出租方需赔偿损失。
4、订立合同时所有权人和共有人需同时到场签字并盖章,不可由他人代替。
5、在订立合同时除租金外还必须明确其他各项费用的承担方,例如房屋租赁税金物业管理费修缮费用等。
6、应在合同中明确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他人。
7、如果所租商铺需经装修后方可使用的,需明确装修的范围。
相关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4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合同法》第236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合同法》第232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