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指农民依法取得的用于建造住宅及其生活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由作为农村集体成员的农民无偿取得,无偿使用;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基于集体成员的身份而享有的福利保障;
宅基地使用权人经本集体同意,可以将建造的住房转让给本集体内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的农户,住房转让时,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定要件:
实体要件:
1、主题是农村村民;即本集体组织的村民;
2、符合一户一宅原则;指农村居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
3、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4、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程序要件:
1、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公布;
2、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又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