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律师协会秘书长职责
榆林市第四届律师协会秘书长根据《榆林市律师协会章程》规定,在本届任期内履行下列职责:
(一)主持执行机构日常工作;
(二)组织实施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
(三)组织实施陕西省律师协会、榆林市司法局的各项决定;
(四)制定、实施执行机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五)拟定执行机构部门设置方案;
(六)提请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聘任或解聘应由执行机构聘任或解聘的其他工作人员;
(七)组织、协调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
(八)完成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协调与司法行政机关和其他机构的关系。
秘书长、副秘书长、执行机构部门负责人列席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会长办公会议。
榆林市律师协会
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