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律师协会职责
榆林市第四届律师协会根据《榆林市律师协会章程》规定,在本届任期内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市行业发展战略规划;
(二)制定、实施行业规范和准则;
(三)保障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五)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六)组织会员开展业务交流和理论研讨;
(七)对会员实施奖惩和惩戒;
(八)受理对会员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会员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
(九)组织开展对外、对内交流与合作,扩大榆林律师的社会影响;
(十)宣传律师行业,树立律师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
(十一)协调与相关国家机关及其组织的关系,提出与律师行业发展相关的建议和意见;
(十二)鼓励和支持会员参政议政;
(十三)组织会员开展公益性活动;
(十四)建立健全会员执业保障体系;
(十五)发展会员福利事业,鼓励同业互助;
(十六)监督会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
(十七)依法收取、管理和使用会费;
(十八)办理司法行政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和陕西省律师协会授权和委托的事项;
(十九)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规定的其他职责。
榆林市律师协会
2014年 月 日